路加福音1:1-4 1提阿非羅大人哪,有好些人提筆作書,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,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。 2a3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,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, 4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。 Luke 1:1-4 Dedication to Theophilus 1 Inasmuch as many have undertaken to compile a narrative of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accomplished among us, 2 just…
羅馬書4:13-25 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 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 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(或作:叫人受刑的);那裡沒有律法,那裡就沒有過犯。 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 17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 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 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 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 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。 22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 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 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 25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作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 Romans 4:13-25 The Promise Realized Through Faith 13 For the promise to Abraham and his offspring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