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3:21-36 21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,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。」 22这事以後,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,在那里居住,施洗。 23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;因为那里水多,众人都去受洗。 24(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计。) 25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, 26就来见约翰,说:「拉比,从前同你在约旦河外、你所见证的那位,现在施洗,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。」 27约翰说:「若不是从天上赐的,人就不能得甚麽。 28我曾说:『我不是基督,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』,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。 29娶新妇的就是新郎;新郎的朋友站着,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。故此,我这喜乐满足了。 30他必兴旺,我必衰微。」 31「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;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,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。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。 32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,只是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。 33那领受他见证的,就印上印,证明神是真的。 34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,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。 35父爱子,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。 36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(原文作不得见永生)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 John 3:21-36 21 But those who do what is right come to the…
羅馬書4:13-25 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 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 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(或作:叫人受刑的);那裡沒有律法,那裡就沒有過犯。 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 17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 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 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 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 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。 22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 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 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 25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作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 Romans 4:13-25 The Promise Realized Through Faith 13 For the promise to Abraham and his offspring…